2026 年 9 月,英國播客 Steven Bartlett 把他在開普敦 Bishopscourt 的莊園掛牌 R189,000,000,而他在 2024 年的買入價是 R93,300,000(資料來源:SA People, 2026-09-28;REI.co.za, 2026-09-28)。新聞談的是「兩年翻倍」,但對台灣賣方真正重要的是另一件事:這筆交易一旦成交,買方依法必須先扣下 R14,175,000 交給 SARS,而且扣的是「成交全額」的 7.5%,不是獲利的 7.5%。
這就是所得稅法第 35A 條(section 35A)的預扣稅。它不在你買開普敦房子的時候出現,只在你賣的時候出現——所以多數台灣買家在進場那一刻根本沒算過它。這篇文章把開普敦房產出售的四個出場成本一次講清楚:預扣怎麼算、NR03 怎麼申請減免、21 個工作日到底在等什麼、以及錢最後怎麼從南非匯回台灣。
核心摘要:會。非居民出售南非不動產,只要成交總額超過 R2,000,000,買方就必須就全額成交價預扣 7.5%(自然人)、10%(公司)或 15%(信託),並在扣款後 14 天內(買方為非居民者 28 天)繳給 SARS。NR03 是賣方申請「降低或免除扣繳」的稅務指令,SARS 一般 21 個工作日內處理——這是指令處理時間,不是付款期限。預扣款是年度結算時的預繳,不是最終稅額;最終仍以資本利得稅(CGT)結算,多退少補。匯出時不動產處分所得走 BoP 類別 510 01。